近日,泾县法院荣获宣城市第一批“无废机关”荣誉称号。
该院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生活方式,减少废物产生,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模式,落实绿色采购,宣传、推广健康理念,引导干警文明用餐,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实行垃圾分类管理,鼓励干警积极参与并养成垃圾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
接下来,泾县法院将持续巩固“无废机关”创建成果,不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公共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厚植“无废”理念,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无废城市”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