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凛冽,履“执”不停。为快速变现群众权益,推动优化执行质效,打好年度“收官战”,12月28日,泾县法院围绕护航民生专题开展“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锚定涉访涉诉、民工工资在内的涉民生案件,聚焦群众诉求,聚势执行攻坚。
清晨六时许,20余名执行干警在法院南广场集结完毕,等候号令。出发前,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志强作动员讲话,他强调,“各位务必要注意执行过程的规范性、严谨性,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高质高效完成执行任务。”号令一发,重任在肩,以夜幕为背景,以信仰为准绳,执行干警步履坚实地按照既定预案分组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一面是“苦口婆心”的耐心劝导,一面是“硬核突击”的法律威慑,“软措施”和“硬手段”双管齐下,让此次行动成果颇丰。共出动警力30余人次,警车5辆,拘留被执行人3人,累计执行完毕案件22件,达成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73.3万元。
暖“薪”救助 化解民忧
2021年至2022年间,泾县法院共受理12起涉某宣纸厂劳动争议案件,该厂累计拖欠员工工资7万余元。执行过程中,经线上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即宣纸厂负责人章某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动产、不动产等财产线索;经线下调查发现,该厂因经营不善已于2018年停产。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该院依法对宣纸厂负责人限制高消费。
案涉农民工工资,申请执行人诉求强烈,频繁联系案件承办人了解办案进度,承办人多次通过电话、当面交流等方式反馈案件执行情况,并耐心解释执行法规,做好安抚工作。执行行动中,法院拘传章某到院,迫于法院执行威慑,已经履行部分欠款的章某又筹借了5千元现场给付。
该批案件申请人众多,且均为弱势群体,涉案宣纸厂又停产多年,其负责人已年迈,身体残疾,履行能力有限,考虑到章某已主动履行大部分欠款,法院经综合研判,为剩余未结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余元,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逃避责任拒履行 多方协调促和解
王某于2013年10月驾驶小型客车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李某受伤,法院审理后判令王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能履行,李某遂向南陵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户籍在泾县辖区内,南陵县法院委托泾县法院执行。泾县法院于2015年5月依法立案受理,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8月,李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在与被执行人王某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其履行能力不足,履行意愿不强。在掌握到王某名下财产、房产线索后,立即通过线上查控系统完成对其账户内14000余元的扣划,并对其房产进行查封。得知法院已采取措施后,李某立即与承办法官沟通房产拍卖事宜,承办法官从成本、耗时等实际层面予以耐心解释,表达再给被执行人一定缓冲时间的希望,劝阻了申请人着急变现的想法。同时,在了解到所查封房屋实际居住人为被执行人王某的父母时,承办法官也及时与其父母沟通联系,寻找案件化解突破口。
最终,在多次协调下,王某父亲同意先履行一部分款项,就剩余欠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约定长期履行,并交付7万元整。考虑到申请人李某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承办法官驱车赶赴芜湖市繁昌区将钱款亲手转交至李某手中。
判决十年,终得履行。本案顺利执结后,被执行人家属、申请人家属均对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协商调解,尽力帮助双方减少损失、缩小影响、化解矛盾的负责态度表示高度赞扬。
运输材料引纠纷 冻结账户促履行
在吴某诉董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董某未按期支付材料运输费用,吴某遂将董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董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吴某运输费47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董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吴某希望法院予以强制执行。为有效落实执源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前端,该院启动执前调解程序,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并现场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款事宜,但董某在当场交付5千元后,未再继续按照协议履行。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因董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只得暂时“终本”结案。
2024年1月,申请人吴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经多方辗转调查,联系到被执行人董某了解情况,董某表示近年来工程行业经营困难,生意亏损,履行意愿不强。为详实了解董某现状,承办法官向董某户籍地村委会询问其下落及财产线索,但董某与村内联系不紧密,未能获得有效信息。又经多方询问,承办法官终于得知董某租住在泾县城区,并获得准确地址,但承办法官及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董某未果,法院传票亦无法送达,案件悬而未决,一时间又走入了“死胡同”。
恰在这时,吴某联系法院称其已掌握到董某的财产线索,承办法院立即展开核查,顺利冻结董某银行账户。迫于账户冻结处处受限的无奈,董某终于现身,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阐明因账户冻结无法为亲属治病的担忧。承办法官了解到特殊情况后,加急完成案款扣划,并即刻线下进行账户解冻,案件至此顺利执结。
民间借贷起纠纷 当场给付促和解
张某与赵某系朋友关系。赵某在2022年间多次向张某借钱,并出具借条,后张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赵某诉至法院。该院于2024年10月立案后,依法委派人民调解员对双方展开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赵某承诺按计划履行还款义务,但迟迟未能还款,张某遂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希望法院敦促赵某还款,避免自身经济损失。
此次行动开展前,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赵某动向进行了细致摸排,并根据申请人张某提供的地址,于行动当日前往被执行人赵某住处。抵达地点后的执行干警一行并未着急上楼,而是在楼下仔细寻找,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停放在车位后判断出赵某人在家中,遂迅速出击、一击即中,成功将赵某拘传到院。在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严肃批评赵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消极规避执行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并引导赵某敞开心扉,诉说个人顾虑。在了解到赵某目前确实存在困难,履行能力有限后,张某表示理解。最终赵某当场给付1万元,并承诺剩余欠款分期履行。承办法官表示,承诺不只是一纸协议,后续将持续跟进赵某分期偿还的进度,希望其不要再次违背诺言。
此次集中行动中,法院干警合理把控释法说理、信用惩戒、拘传拘留等执行举措力度,敏锐洞察,紧密配合,不仅彰显了干警们锐意进取的精气神,也体现了该院司法为民、忠诚担当的履职态度。下一步,泾县法院将继续把执行质效作为“晴雨表”“指挥棒”,以执行效率提升为主轴,以护航民生发展为条线,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用实际成果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