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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开到村部!泾县法院赴乡村巡回审理破产预重整案件

作者:汪璐  发布时间:2024-12-28 09:29:08 打印 字号: | |

    为依法高效审理破产案件,稳定市场经济秩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月26日上午,泾县法院派出合议庭前往桃花潭镇查济村巡回审理泾县群惠早元竹笋专业合作社破产预重整案,在该村村委会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此次将会议现场从法庭搬至村部的创新之举,不仅切实提高了农民债权人的参会率,充分保障了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也为凝聚债权人共识、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奠定了良好基础。

泾县群惠早元竹笋专业合作社因疫情影响,经营陷入困顿,2023年9月向法院申请预重整。该院审查后认为该合作社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决定启动预重整,并依法指定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案件受理后,依托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法院、桃花潭镇政府、临时管理人三方多次召开个案协调会议,探讨预重整计划的草案设计、可行性论证和方案落地,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尊重合作社资产负债这一基本事实,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成功引入投资人,完成了《预重整计划》(草案)

考虑到该合作社债权人众多,且大多为当地村民,院改变以往在法庭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惯例,决定将会议地点设到债权人的“家门口”当天上午,合作社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参会债权人106名(其中笋农69名、普通债权人37名),另有出资人33名。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笋农组、普通债权组均依法通过了《预重整计划》(草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接下来,泾县法院将继续遵循“司法为民”宗旨,结合破产案件类型、债权人特点,创新破产举措,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