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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省 泾 县 人 民 法 院公      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09:22:20 打印 字号: | |

2024)皖1823破7号之一

2024年6月25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泾县盛宇体育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宇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本院审理。泾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日指定安徽今昔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宇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8月26日,本院根据安徽宇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安徽宇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解。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