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省 泾 县 人 民 法 院公 告
(2024)皖1823破9号之二
2024年9月23日,本院根据泾县骑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以(2024)皖1823破9号之二裁定认可泾县骑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泾县骑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