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法院以和解的方式审结泾县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案,这是该院今年办理的首起破产和解并履行完毕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结,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破产和解“程序灵活、操作简便、成本较低”的功能优势,帮助困难企业重获新生。
泾县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18日,经法院强制执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故申请执行转破产审查。2024年8月,宣城中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泾县法院审理。
面对案件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研判认为,该案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清晰,债权人数量少。若继续破产清算程序,不仅容易产生破产衍生诉讼,短时间内也无法保障债权人的顺利清偿。因此,该院积极指导并监督管理人开展有序接管、债权人申报与审查、财产调查等工作,与管理人多次组织债务人、债权人沟通协调。在尊重当事人和解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债务人提交《和解申请》,最终推动管理人制作的《和解协议》(草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经债权人一致表决通过。
9月23日,该院裁定认可案涉《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案件自立案至审结仅用时38天。该起案件的高效办理,充分体现了破产和解程序在为企业纾难解困,简便快速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上起到的重要作用。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之基。一直以来,泾县法院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转入和解程序,最大程度缩短办案耗时,为中小微企业重生争取宝贵时间。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使其以最快速度获得清偿。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优化资源配置、及时出清和挽救企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