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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截了当——夜间“突袭”成功扣押涉案车辆
作者:朱子涵  发布时间:2024-07-29 10:08:08 打印 字号: | |

    执行有力,民生有依,每一份胜诉权益的落实都是对人民福祉的保障。7月25日,泾县法院执行干警深夜出动,远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成功扣押了一辆涉案被执行人车辆,彰显了该院执行工作的速度、力度和温度。

2022年,张某、赵某合伙承租泾县某洗浴中心设备,以该洗浴中心名义经营,月租金6万元,房屋租金11万元。但经营期间,张某、赵某长时间拖欠租金,甚至以洗浴中心的名义拖欠水电费等。该洗浴中心多次催讨后,张某出具欠条一张,确认共欠租金等款项66万余元。双方虽结算欠款,但张某、赵某却仍未主动履行义务。2023年10月,洗浴中心将张某、赵某二人诉至法院,案经缺席审理进入执行程序。

2024年7月25日下午6时许,该院“执行110”收到案件申请人报案,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一辆豪华汽车目前正停放于杭州市某地,要求法院前往现场扣押。申请人称被执行人张某2022年购豪华汽车一辆,预料到自己会因欠债不还被起诉,将该汽车转移登记至赵某名下。机关算尽终成空,张某万万没有想到赵某因与其合伙,被洗浴中心一并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曾依法查封登记在赵某名下的豪华汽车,但未能实际完成扣押。

“执行110”接警后,迅速反应,历时4小时,于晚间10时到达距离泾县300公里外的执行现场。扣押车辆时,被执行人张某、赵某均不在场,但数名案外人一直在车辆边徘徊,并试图阻拦扣押。敏锐地执行干警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发现该几名男子均为张某、赵某的朋友,并已向张某、赵某通风报信。执行员与司法警察对案外人试图妨碍执行的行为予以严厉训斥,并告知阻碍法院工作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数名案外人迷途知返。案涉车辆于晚间11时被扣上拖车,于次日凌晨3时顺利返泾。三伏酷暑,昼夜闷热难耐,执行干警的制服已不知湿透了几次,看到被贴上封条的扣押车辆稳妥停放至法院,干警们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此次扣押行动,出动干警5人,往返600余公里,历时9小时,最终圆满结束。在执行案件中,车辆作为动产,具有高度灵活的流动性,难以精准掌握其具体位置,且往往停放于异地,为执行工作带来巨大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执行形势,泾县法院将持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做到不辞辛劳迅速响应精准执行,用好用活各类财产查控措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