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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兼施——唤醒“装睡”的被执行人
作者:胡悦  发布时间:2024-07-17 09:19:29 打印 字号: | |

    执行速度彰显司法担当,执结效率展露为民情怀。近日,泾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软硬兼施”成功执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在被司法拘留五日后“迷途知返”,主动履行义务,一次性将案款全部缴清。

2023年3月,某实业公司和某路桥工程公司签订一份《商品预拌混凝土供需合同》,合同约定实业公司向路桥工程公司提供预拌混凝土,货款按月结算。合同签订后,实业公司向路桥工程公司供货,累计货款约25万余元。路桥工程公司未支付货款,实业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向法院起诉。案经诉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然而路桥工程公司后续仍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路桥工程公司主动履行了2万元后,未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居住地寻访,亦无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迟迟未能兑现。直至2024年7月4日,王某终于现身,执行干警当机立断,截住王某,对其释法说理,希望用“软办法”换取理解与配合,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然而,有能力履行的王某仍拒不履行,在掌握了确切证据后,执行干警不得不动用“硬措施”,依法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惩戒措施

被拘5日,失去人身自由的王某终于感受到了煎熬,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自己追悔莫及,愿意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在家属和律师的帮助下,23万元案款于7月9日一次性汇入执行款账户,剩余小部分款项由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鉴于王某悔过态度诚恳,且积极弥补过错,一次性履行完毕剩余案款,法院对其作出提前解除强制措施的决定

王某以实际行动“现身说法”,他表示,“自己是反面教材,‘拘行不通,应当常怀敬畏之心,珍惜自由,万不该尝试挑战司法权威”。

接下来,泾县法院将持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必要时以“拘”促“执”、以“拘”促“履”,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力求用执行到位护航司法裁判权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