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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枫桥经验” 搭建为民连心桥
作者:王璐  发布时间:2024-05-14 16:26: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泾县法院联合昌桥乡司法所、中桥村村委会运用多元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

原告陈某与被告程某是多年邻居,从儿时起两人便毗邻而居2022年被告程某新建房屋,为了方便运输建材,便与陈某协商借用陈某的自留山场用于通行,双方在乡司法所和村委会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程某运输结束后,需要将陈某的山场还原。2024年3月,被告程某房屋竣工,但是未履行复垦义务经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后,原告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义务。

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后,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表面上是要求被告履行义务,本质上还是因为沟通不畅引发的邻里纠纷,如果不能有效消除双方的隔阂和误解,不能实质性化解纠纷,仍然存在矛盾隐患。于是,承办人联系乡镇司法、村委会一赶赴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给予双方充分的陈述时间,让两人将心里的委屈发泄出来,案涉《协议书》进行详细的释法明理,最后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提出合理可行的调解建议。在多部门的联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在感谢承办法官耐心、专业调解的同时,也向对方当事人表达了互相理解、互作让步的感谢,双方握手言和。案件现已履行完毕,这场邻里矛盾至此实现案结事了。

和得邻里好,犹如拾片宝。邻里之间往往容易因琐碎小事发生摩擦和矛盾,针对此类案件,泾县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持续加强与村委会、司法所等基层组织联动,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司法服务向群众身边延伸,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