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法院联合昌桥乡司法所、中桥村村委会运用多元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
原告陈某与被告程某是多年邻居,从儿时起两人便毗邻而居。2022年,被告程某新建房屋,为了方便运输建材,便与陈某协商借用陈某的自留山场用于通行,双方在乡司法所和村委会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程某运输结束后,需要将陈某的山场还原。2024年3月,被告程某房屋竣工,但是未履行复垦义务。经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后,原告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义务。
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后,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表面上是要求被告履行义务,本质上还是因为沟通不畅引发的邻里纠纷,如果不能有效消除双方的隔阂和误解,就不能实质性化解纠纷,仍然存在矛盾隐患。于是,承办人联系乡镇司法所、村委会一同赶赴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给予双方充分的陈述时间,让两人将心里的委屈发泄出来,并对案涉《协议书》进行详细的释法明理,最后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提出合理可行的调解建议。在多部门的联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在感谢承办法官耐心、专业调解的同时,也向对方当事人表达了互相理解、互作让步的感谢,双方握手言和。案件现已履行完毕,这场邻里矛盾至此实现案结事了。
和得邻里好,犹如拾片宝。邻里之间往往容易因琐碎小事发生摩擦和矛盾,针对此类案件,泾县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持续加强与村委会、司法所等基层组织联动,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司法服务向群众身边延伸,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