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是我国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泾县法院组织干警参加县法宣办联合县委国安办开展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8时30分,该院干警准时来到新世界购物中心广场,通过发放普法手册、现场宣传的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现实意义、公民法定义务以及典型案例,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
此次活动共发出宣传资料百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切实增强了群众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泾县法院将持续加大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为平安泾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