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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食堂获评“2023年宣城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称号
作者:朱若瑶  发布时间:2024-01-05 11:11:45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健康宣城2030规划》工作要求,积极有序推进合理膳食行动,泾县法院食堂根据《宣城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标准,积极创建,被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为“2023年宣城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

泾县法院食堂始终以服务全院干警为宗旨,以先进科学的管理、严格规范的操作、热情周到的服务、舒适整洁的环境,为广大干警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美食,切实提升干警获得感、幸福感。

民以食为天,食堂工作是法院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干警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全院的稳定和发展。接下来,泾县法院食堂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食堂管理,更好地实现营养搭配和食品健康,全方位满足干警的饮食健康需求。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