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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社会】拖欠劳务报酬不支付 法院深夜出击促履行
作者:方盛盛  发布时间:2023-09-22 11:47: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泾县法院深夜出击,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郑某当场足额履行劳务报酬23000元,本次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周某与吴某系朋友关系,吴某曾与前妻郑某共同以家庭经营的方式成立泾县某装饰用品经营部,并承包住宅装修工程。2021年,周某跟随吴某、郑某为他人装修房屋,提供木工劳务,但劳务报酬却被一再拖欠截至2023年5月2日,吴某、郑某欠周某劳务报酬23000元。经多次催讨无果,周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吴某、郑某诉至泾县法院。经审理,法院确认吴某、郑某需给付周某劳务报酬23000元。然判决生效后,吴某、郑某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立即展开网络查控,但吴某、郑某网络资金、银行账户均无足额存款可供执行。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吴某、郑某长期在外经商,不在泾县本地居住。承办人多次与吴某、郑某电话联系,告知需立即按照判决确定的给付内容履行义务,但吴某、郑某均表示资金困难,需要一定时间周转。为尽快实现案件申请人周某的胜诉权益,承办人要求吴某、郑某接受执行传唤并即刻安排行程返回泾县,吴某、郑某亦确定了返泾的具体日期。转眼间,承诺返泾的日期已至,然吴某、郑某未按照约定前往法院。

2023年9月18日16时,接调查线索反馈,被执行人某返泾。考虑到该被执行人长期在外,突然返回泾县且未与承办人联系,若不及时对其进行拘传,恐错失执行良机。经研判讨论,执行团队决定于当晚出动执行110”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某住所进行拘传。

2230分,红蓝警灯闪烁在法院广场的夜色中,案件承办人、执行法官、执行110”干警5人1车集合前往被执行人某住所。

2240分,执行人员在郑某住所成功将其拘传。面对突然造访的法院执行人员,感到意外之余仍心存侥幸妄图逃避执行,对本次拘传不予配合,直言无法给付。承办人遂将执行程序和措施详细解读告知,并向被执行人某释法明理解答疑问,阐明了不积极给付劳务报酬可能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某在明晰了必须承担的给付义务后认识到自己的理亏之处积极筹集资金。次日0时,被执行人终于履行完毕该案全部金额,执行员将送回住所。

“非常感谢你们,你们辛苦了”申请执行人周某对泾县法院执行团队本次迅猛出击和取得的显著成效表示高度赞赏“为商之道,诚信是金”。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企业经营者在雇请他人工作时,应当信守承诺,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切勿心存侥幸、恶意欠薪或通过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责任,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