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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省 泾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8-21 11:36:50 打印 字号: | |

2023)皖1823破3号之一

2023年6月13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泾县爱心家园餐饮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泾县爱心家园餐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本院审理。泾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4日指定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为泾县爱心家园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8月18日,本院根据泾县爱心家园餐饮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泾县爱心家园餐饮有限公司和解。

特此公告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