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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省 泾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5-29 15:20:55 打印 字号: | |

2023)皖1823破2-2号

2023年5月26日,本院根据安徽泾县泾川王酒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以(2023)皖1823破2-1号民事裁定认可安徽泾县泾川王酒业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安徽泾县泾川王酒业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