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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省 泾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5-27 08:59:54 打印 字号: | |

2023)皖1823破2-1号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根据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4月10日裁定受理安徽泾县泾川王酒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4月23日指定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为安徽泾县泾川王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5月26日,本院根据安徽泾县泾川王酒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安徽泾县泾川王酒业有限公司和解。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