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更好守护秀美泾县,泾县法院针对环境资源保护类行政处罚移送执行案件,制定专项执行攻坚计划,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将该类案件纳入到重点执行范围。
5月12日清晨,泾县法院出动执行干警25名,对10件涉环境资源保护类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行动中,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共依法入户入企调查8件次,到村委会调查6件次,依法拘传2人,执行完毕2件、分期履行2件,执行到位行政罚款9万余元。
下一阶段,泾县法院将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力度,积极推动构建行政处罚类案件联动、协同执行机制,为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