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泾县纪念五四运动104 周年暨建团101 周年主题团日活动在县融媒体中心演播大厅召开,泾县法院团支部荣获“全县五四红旗团支部”表彰,团支部书记沈梦馨被评为“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 团员叶航被评为“全县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极大鼓舞了全院青年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近年来,泾县法院团支部在共青团泾县委员会和泾县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服务青年、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法院”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团支部工作,高度重视对青年干警政治品格的培养、能力素养的提升。在组建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带领青年干警开展多项主题活动,丰富干警生活,展现青春风采。
下一步,泾县法院团支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提高自身建设,以矢志不渝的决心、攻坚克难的精神,勤奋工作,推动法院团支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