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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泾县法院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作者:任婧雯  发布时间:2023-04-26 17:21:17 打印 字号: | |

    4月25日上午,泾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撤销案件,来自县司法局执法局等多家单位十余名工作人员应邀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过程

该案原告何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2次私自建设8处共计572.7平方米的建筑物。期间,县城管执法局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原告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后何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维持限期内拆除决定书,遂何某向该院提起诉讼。

庭审现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依程序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充分参与庭审程序,回应原告的诉求和主张。庭审过程规范流畅,秩序井然。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决定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不仅直观、全面地了解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更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有利于提升自己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改善执法方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既是一次普法公开课,也是泾县法院加强府院联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生动体现。今后院将继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以案普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