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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作风 办实事 优环境】两次上门促履行 涉企货款终落实
作者:梅贵芳  发布时间:2023-03-10 16:45: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泾县法院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货款成功执行到位交付申请人。

2018年至2019间,张某向泾县某材料公司多次购买装饰板,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迟迟未支付材料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2021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张某支付货款3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涉及民营企业,执行法官高度重视,从保障小微企业权益、维护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更好发展目的出发,用足用好执行措施。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财产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张某网络资金、银行账户。张某以产品质量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院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022年10月执行法官驱车近400公里前往被执行人张某住所对其耐心释法明理,详细阐明利害关系及拒不履行的后果,并承诺给予张某一定时间履行。4个月过去,张某迟迟未支付货款,执行法官遂于今年3月初再次张某,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争执不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此次执行取得实际效果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调整思路、团结协作,分别双方当事人作思想工作,在两人之间架起化解纠纷的桥梁,最终达成和解,张某当场支付10万元货款,双方就剩余货款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近年来,泾县法院始终把涉营商环境案件执行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涉企纠纷无小事”,多元化解涉企纠纷,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服务精准施策,充分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的实现,为企业更好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