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积极协调,最终以原告撤诉结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业主赵某因经营需要购买某商场两间商铺,房屋销售人员向赵某口头承诺该两间商铺层高较高,可做隔层设计,完全能够满足赵某的经营需要。赵某与开发商签订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在商场施工进入尾声时,赵某进入所购商铺查看时却发现商铺层顶布满消防水管,且水管下垂一米余高,已不具备隔层可能。因退房事宜协商未果,赵某向泾县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涉及群众、企业的切身利益,且恰逢年关,为妥善解决纠纷,便采取“背对背”的沟通方式,积极与商场主管人员、商场所属运营管理公司取得联系,从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分析利弊。经过庭审及多次电话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赵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实现案结事了,互利共赢。
泾县法院始终坚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公司、中小微企业等商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担风险、共度难关,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健全完善,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