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泾县法院吗?我母亲在你院有申请执行的案件,现被执行人汪某在家,你们可以马上出警吗?”正月初八早上七点半,执行干警刚来到办公室就接到了执行110电话,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干警快速梳理卷宗赶往汪某家中。
2023年1月4日,泾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标的额为35000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强制执行案。申请人丁某与被执行人汪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于2022年5月31日在泾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35000元分两期履行,2022年6月20日前支付15000元,2023年1月21日前支付20000元,该调解协议经过法院司法确认。但在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汪某一直未履行,申请人丁某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汪某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收到材料后,汪某就还款事宜未作任何答复。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均无果,在接到执行110电话后,执行干警快速赶到被执行人住所对其进行拘传。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汪某离异,长期在外务工,个人经济条件较差,每年还需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和学费。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汪某凑出4200元现金当场履行,剩余赔偿款双方达成和解。
兔年浓浓的春节气氛虽未散去,泾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已上紧发条,全面开启“工作模式”,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注重执行力度与温度,切实解决案件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