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开局起势见精神。1月28日,新春上班第一天,泾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执行工作迎来“开门红”。
“你好,请问是泾县法院吗?我是束某,在你们法院有申请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高某过年可能要回来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他正月里回来,你们能否正常出警?”农历除夕上午,“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束某的电话并给予他肯定答复后,束某便放下心来。
原来,2016年高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束某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一份。后经束某多次催要,高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还款,束某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暂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执行员仍未放弃,每次去该片区出差,都会前往高某家中寻找,但均未果。1月28日上午,“执行110”值班干警在接到申请人的举报电话后立即在办案系统内核实被执行人身份,与执行团队承办人联系,开具拘传票后快速出警。
考虑到春节特殊时期,且被执行人家中老人身体不好,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人告知其情况。双方当事人见面后,剑拔弩张,气氛紧张。在执行干警长达四个小时反复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后,被执行人当场给付部分案款,双方达成和解。而束某既是此案的申请执行人,又是另案的被执行人,另案也一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