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泾县人民法院 |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张玲 责任科室:审管办 普法联络员:喻璇 |
普法对象
| 1.对内:全院在编及聘用干警 2.对外:一是律师、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律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二是针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社会困难群体、普通群众等普法对象;三是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师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
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
| 《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行政诉讼法》 |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 1.机关集中学法月、综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江淮普法行、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2.“3.8”、“3.15”、“6.1”、“6.5”、“6.26”等重要节点 |
普法阵地 | 1.主流媒体:《宣城日报》普法专栏等; 2.网络媒体:泾县人民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 3.实体平台:泾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园林、院史馆、党员活动中心等; 4.宣传刊物:《绿色泾县》中设置普法专栏。 |
普法队伍 | 1.专业队伍:法治副书记、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宣讲团等; 2.志愿队伍:“红马甲”法律服务小分队、“12348”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等。 |
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 1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 2.组织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 3.参加反诈APP安装、防范养老诈骗、安全感满意度入企宣传专项活动 4.开展“法律六进”宣讲活动 5.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6.组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7.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8.配合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 9.开展巡回法庭 10.结合文明创建开展入户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服务项目(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 1.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2.针对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3.针对军人、老人、残疾人等开辟绿色通道; 4.针对社区居民、农村农民等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5.针对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