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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作风 办实事 优环境】追风赶月 执行不怠--泾县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
作者:范文琦  发布时间:2022-07-25 08:40:39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优化营商环境7月22日至7月23日,泾县法院开展为期两日的夏季专项执行行动。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少春,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高云松亲临执行现场督导。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谢振亲自指挥,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志强带队出动。

         多年矛盾 平稳化解

22日早上7时30分,20余名干警准时在法院南门集合,在院长谢振的带领下来到旌德县旌阳镇就一起强制执行腾房案件开展执行行动,旌德县法院及当地相关部门积极协助配合,检察院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见证。为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执行干警们不断同双方当事人沟通,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解决双方顾虑,在执行干警们不懈努力之下,当天下午2时许,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七年多来的矛盾纠纷终于得以顺利化解。

     夏日攻坚 步履不停

23日清晨5时,泾县法院30名执行干警已经全部集结完毕,在谢振的简短动员讲话后,随着他一声令下,干警们按照既定方案兵分三路奔赴城区及各个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随行见证执行过程。行动中,执行干警通过手持单兵监控系统,将执行镜头画面实时传送到指挥中心。尽管夏日酷暑,丝毫没有阻挡执行干警忙碌不停的脚步,经过执行干警们的辛苦付出,此次执行攻坚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21人,拘留1人,结案22件,执行到位金额101.96万元。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执结案件251件,拘传96人次、拘留2人,纳入失信90人次,限制高消费172人次,执行到位金额1.2347亿元。下一步,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精神,常态化开展夏季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主动积极作为,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和保障。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