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1日,泾县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应邀共赴执行现场,见证执行全过程。
当天凌晨5时,黎明拂晓,整装待发的执行队伍集结在该院南门广场。党组书记、院长谢振作出发前动员讲话,他强调要通过本次行动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推动营商环境向优向好发展。随着谢振的一声令下,泾县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正式拉开帷幕,30余名干警分乘警车,从法院出发赶赴城区及各乡镇。
法院巧执行,和解破难题。2011年6月12日,泾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黄村信用社与杨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同时又与陈某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作为担保合同的从合同。当日,农商行按约向杨某发放30000元贷款。2013年至2016年期间,银行分别向杨某、陈某下发多份贷款催收通知书,二人均签收确认,但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承诺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22500元本金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案件顺利执结。
为民解“薪”愁,工资“速”到位。韩某从事照明灯具经营生意。2021年,韩某雇用郑某、柳某、钟某为其店铺工作,共欠37690元工资未付。2022年2月12日,韩某分别向三位出具了借条,并承诺于2022年2月20日前付清。欠款到期后,三位工人多次催讨未果,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受到执行法官的高度重视,执行法官也多次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起初被执行人态度强硬不配合执行,申请人要求对韩某进行司法拘留。在从法院到医院再到拘留所的路上,执行干警一路劝说,韩某态度逐渐缓和,其父亲表示愿意代替韩某履行。最终,韩某当场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三位申请人,三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务工受伤索赔难,法院执行助维权。朱某自2017年始在某竹木加工厂务工,从事煮竹木丝条等工作,2020年8月24日下午,工厂停电,为了让已经煮好的竹丝捞起摊晒,在得到开叉车的工友同意后,在工友配合下将在开水池中的竹丝用叉车吊起,在用手套好一根套绳准备再套第二根的时候,朱某不慎跌入开水池中,当即被送往医院。后朱某与工厂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某竹木加工厂赔偿朱某203615.3元。判决生效后,某竹木加工厂未履行相关义务,朱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员第一时间前往被执行人处,在该竹木加工厂现场,执行员找到了被执行人法人代表的父亲,其表示近期效益较差,无法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之义务,案件陷入僵局。后承办人经多方查探,联系上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通过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法人代表最终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义务,执行员也表示可以给其一定时间筹措资金。在等待过程中,被执行人法人代表向执行员求助,其为申请人购买了工伤类的雇主责任险,但相关伤残鉴定文书材料不齐全,无法理赔。执行员立即行动,帮助其联系了原审承办法官,为其准备好了理赔所需的材料,被执行人最终得以顺利理赔,并将全部理赔款四万余元支付给了申请人。剩余的十五万余元赔偿款,被执行人也全部支付至法院执行款账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经过12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此次执行行动首站告捷,战果丰硕,共成功拘传12人次,执行和解2件,执行完毕21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46.7万元。接下来,泾县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