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云龙经侦大队的赵警官联系上了泾县法院档案室,因办理案件需要,希望调取张某在该院的判决书。考虑到徐州至泾县路程较远,且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该院本着疫情期间安全第一和节约司法成本的原则,在不违反调卷规定的情况下,告知其将相关证件、协作函、介绍信通过电子方式发送至该院。在收到信息后,档案室对其信息立即进行核实,并按照调档程序将张某的判决书邮寄过去,赵警官在取件后第一时间对该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档案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律师参与诉讼以及人民群众查阅案卷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同时也方便该院干警查阅相关资料,推动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泾县法院将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做好档案接待查阅工作,提升案卷管理质量,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努力做到,档案“多跑路”,查档少跑腿,进一步提升档案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