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扬一批优秀女法官的通报》,泾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一级法官潘玲玲名列其中!
潘玲玲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现任泾县法院民一庭审判员。作为一名战斗在基层的女法官,她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谱写着审判工作正义的华章,用女性独有的细致和亲和力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曾荣获“巾帼建功”标兵、“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多次被单位评为 “先进个人”。
潘玲玲秉持着能动办案的原则,主动走出法律城堡,走进百姓身边,倾听大众心声。真正做到了情系群众,传播法律温情,维护司法公正。在办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她坚持做到案件办到哪里,以案释法工作就跟到哪里,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以定纷止争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在案件实行诉前调解的情况下,她办理的案件调解率仍在50%以上。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这道防线最忠诚的守护者。多年来,潘玲玲从未办过一起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清如水、明如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