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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22-01-26 11:03:23 打印 字号: | |

   泾县位于安徽省南部,宣城市境西部,置县于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 ,有“汉家旧县,江左名区”之称。全县总面积2059平方公里,辖9镇2乡,人口36万,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素有“山川清淑,秀甲江南”之誉。唐代诗人李白“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首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唱,使好客的泾川人名扬天下。泾县也是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的革命老区,皖南事变的发生地,又是文房四宝之一宣纸的源产地。

泾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经历三次搬迁,新审判大楼于2016年12月19日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35亩,建筑面积13747.74平方米。泾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由16个内设机构缩减为8个内设机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现有中央政法编制数80人,实有在职干警76人,其中员额法官31人,司法行政及司法辅助人员45人(含司法警察7人、法官助理14人)。各类聘用人员48人,其中省聘书记员30人。

泾县法院先后荣获第八、九、十、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法院网络新闻宣传优秀成果及先进单位等近百项荣誉称号。2018年院诉讼服务中心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我院团支部在共青团中央201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评选活动中,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2020年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政法系统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评选先进单位、第五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全国优秀健走组织单位奖、司法系统一等奖等各级各类表彰。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