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立案材料公示清单》(三)
  发布时间:2021-09-13 10:07:23 打印 字号: | |

一、行政确认

(一)基础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应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数+2份提供。

2.原告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原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3.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供律所函、律师证;受托人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的证明材料;受托人为近亲属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受托人为单位员工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社会保险资料或劳动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工作证或上岗证。

(二)起诉证据

4.行政确认书。

5.对行政确认内容有异议及其正当理由等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基本材料。

二、政府信息公开

(一)基础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应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数+2份提供。

2.原告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原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3.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供律所函、律师证;受托人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的证明材料;受托人为近亲属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受托人为单位员工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社会保险资料或劳动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工作证或上岗证。

(二)起诉证据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5.一方行政违法等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基本材料。

三、行政复议

(一)基础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应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数+2份提供。

2.原告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原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3.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供律所函、律师证;受托人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的证明材料;受托人为近亲属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受托人为单位员工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社会保险资料或劳动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工作证或上岗证。

(二)起诉证据

4.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决定书。

5.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等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基本材料。

四、行政协议

(一)基础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应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数+2份提供。

2.原告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原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3.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供律所函、律师证;受托人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的证明材料;受托人为近亲属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受托人为单位员工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社会保险资料或劳动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工作证或上岗证。

(二)起诉证据

4.行政合同书(协议书)。

5.一方违约行为、损害后果等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基本材料。

五、房屋(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

(一)基础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应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数+2份提供。

2.原告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原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3.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供律所函、律师证;受托人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的证明材料;受托人为近亲属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受托人为单位员工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社会保险资料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备案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工作证或上岗证。

(二)起诉证据

4.房屋(土地)征收决定书或征收公告、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决定书。

5.侵害房屋(土地)产权行为及其损害后果等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基本材料。

六、行政赔偿

(一)基础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应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数+2份提供。

2.原告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原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3.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供律所函、律师证;受托人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的证明材料;受托人为近亲属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受托人为单位员工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社会保险资料或劳动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工作证或上岗证。

(二)起诉证据

4.行政行为经确认违法的证据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利的事实行为存在的证据。

5.一方行政违法、侵权及其损失后果等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基本材料。

6.在行政案件中一并提起赔偿诉讼的,还应提供损失后果等基本材料。

七、不履行XX职责

(一)基础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应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数+2份提供。

2.原告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原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3.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供律所函、律师证;受托人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的证明材料;受托人为近亲属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受托人为单位员工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社会保险资料或劳动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工作证或上岗证。

(二)起诉证据

4.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政机关收到该申请或者行政机关明确拒绝履行职责的答复。

5.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履行的,可以不提供已经申请证据,但应提供该行政机关有相应的职权证据。

6.能够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XX(行政行为)公益诉讼

(一)基础材料

1.公益诉讼起诉书:起诉书应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数+2份提供。

2.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证明:能够证明起诉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3.委托手续:派员出庭通知书(应写明出庭人员姓名、法律职务及出庭履行的具体职责),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供律所函、律师证。

(二)申请证据

4.被告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明材料。

5.检察建议书。

6.检察机关已经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的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