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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法院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作者:张玲  发布时间:2021-07-15 10:02: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表彰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泾县人民法院荣获“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泾县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维权工作思路,健全司法保障机制,强化依法维权宣传引导,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审判,健全工作机制

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配备专职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确立调解优先原则、保护弱势原则、感情修复原则,制定“冷静期”机制,通过“调解前置”程序,加强与案件当事人沟通,把大量的案件终结在萌芽阶段。

二、勇于探索,创新审判形式

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积极转变审判理念,创新审判形式,致力于打造“温情”的家事审判。打破“冰冷”庭审询问模式,合理运用审判调解、心理咨询、家事调查等方法,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开展巡回法庭,注重以案释法,坚持寓教于审,达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联动,形成解纷合力

与县妇联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司法确认、速裁工作。设置家事纠纷联动平台,引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多主体、多渠道、多方式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模式,建成多家单位部门横向联动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格局。

四、全面保障,维护合法权益

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建立由刑庭庭长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少年审判合议庭”坚持庭前专访制度,加强审前社会调查。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人办案制度,不断改善未成年人审判环境,积极推行圆桌审判,把法制教育与情感教育融为一体。

五、发挥职能,延伸司法服务

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全程跟踪制度,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涉妇女权益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指引,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对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儿童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坚持司法救助和爱心帮扶,充分融入社会综治大格局。

六、普法先行,提升维权意识

    结合“法律六进”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点,为有需要的妇女儿童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帮助。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安排法官普法进校园、邀请学生进法院。利用“一网两微两视频”为主渠道的网络媒体宣传线,宣传妇女儿童保护知识,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