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共青团泾县委员会举办“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暨建团99周年主题团日活动,泾县法院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及各青年文明号责任人参加。
活动中除了精彩纷呈的文艺演出和党课教育等,还为部分优秀集体和个人举行了颁奖仪式。泾县法院团支部被授予2020年度全县“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4名团员干警分别荣获2020年度全县“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青春无问西东,奋斗自成芳华。泾县法院团支部自成立以来始终紧紧围绕院党组工作主题,抓团建、带队伍、促审执,连续多年荣获全县“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是一支朝气蓬勃、具有创造力的年轻队伍。今后,泾县法院团支部将继续弘扬“五四”精神,结合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各项工作,团结、带动青年干警立足岗位、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为推动全院工作进一步创先争优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