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泾县法院不懈追踪 跨市执结涉恶财产刑案件
作者:储小乐  发布时间:2021-04-23 08:52:37 打印 字号: | |

泾县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发力“打财断血”,4月9日顺利执结一起涉恶财产刑案件,成功追缴案件罚金和违法所得合计31000元。

2020年717日姚某琪、姚某威兄弟二人伙同朱某、黄某(另案处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产,泾县法院依法判处一年一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一万二千元依法追缴涉案财物。此前羁押日期折抵刑期后,两人于同8月刑满释放。9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部署,通过线上查控未发现两名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安排执行干警赶赴被执行人户籍地黄山市屯溪区开展调查。

当地村委会协助下,干警电话联系到姚某威、姚某琪,两人均表示刚出狱无能力履行判决在外地务工,承诺2021年元旦前缴清罚金及违法所得。但2021年元旦期间,两名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联系电话停机,自此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开始多方深入寻找执行线索。直到清明节前,考虑到被执行人可能会假期回家祭扫,4月8日下午,快执团队四名干警前往黄山市,先后到当地车管所、房管局开展线下财产调查,发现了被执行人姚某威名下有一台家用轿车。紧接着赶到屯溪区姚某威家中,虽然没有找到本人,但院停放一辆红色雪佛兰汽车,正是之前了解到的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据此,执行干警推断被执行人很可能就在附近

收到执行干警的同步汇报,院领导组当即安排四名法警赶赴现场支援,确保及时扣押车辆、实施拘传经摸排部署,干警们于次日早晨开展突击行动向正在家中的两名被执行人当面送达法律文书扣押车辆,最终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下如数缴纳了案件罚金和违法所得。

    只有将每一个案件都做到严格规范、穷尽措施、审慎终本,才能将全面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打财断血”的目标落到实处。院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成果,深入推动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攻坚战向纵深发展以实际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