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5年16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相关规定,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从2018年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库中抽选16名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经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审核无失信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对以下16名人民陪审员拟任人员进行公示:
狄 胜 杜红凌 丁 彪 何文信 贺 红 黄秋林
沈素兰 吴 义 王 欣 杨 毅 杨 俊 朱文凯
张先平 翟丽萍 张翠兰 朱国珍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1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于工作日期间向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和反映。
泾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563-5031518
泾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63-265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