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民法院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8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9.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4.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6
公务用车购置费 58.5
二、2020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泾县人民法院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为8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8万元,下降17.4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
出预算为 9.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 74.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执
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
行〔2014〕104 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
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 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9.5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减少
0.7 万元,下降 6.86%,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
他法院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
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泾县机关公务
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
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
〔2014〕2066 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4.5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减少 17.1 万元,下降 18.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
费 16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减少 0.5 万元,下降 3.03%,
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
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 58.5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减少 16.5 万元,下降 22%,
下降原因主要是我院 2019 年已更新购置 3 辆执法执勤车,
2020 年计划按规定购置执法执勤车 2 辆;该项经费主要用
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执法执勤用车 2 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