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信息发布
泾县人民法院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0-02-01 16:23:47 打印 字号: | |


泾县人民法院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8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9.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4.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6

公务用车购置费 58.5

二、2020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泾县人民法院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为8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8万元,下降17.4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

出预算为 9.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 74.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执

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

行〔2014〕104 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

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 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9.5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减少

0.7 万元,下降 6.86%,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

他法院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

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泾县机关公务

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

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

〔2014〕2066 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4.5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减少 17.1 万元,下降 18.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

费 16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减少 0.5 万元,下降 3.03%,

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

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 58.5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减少 16.5 万元,下降 22%,

下降原因主要是我院 2019 年已更新购置 3 辆执法执勤车,

2020 年计划按规定购置执法执勤车 2 辆;该项经费主要用

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执法执勤用车 2 辆。

2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