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县直单位的特点和规律,聚焦法院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设置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手机(只接收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0563-2650008、18298285053 (只接收短信)
信访接待室:泾县人民法院西门前信访接待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泾县人民法院(财富大道与学业路交叉口北侧)南大门口、西大门口
电子邮箱:jxxwxcz001@126.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19年10月29日截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