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29日,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第一巡察组巡察泾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召开。会议由泾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仇恒辉主持,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汪瑾、副组长周国强,巡察组全体成员,泾县人民法院全体正式干警、部分聘用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汪瑾在动员讲话中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和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动员会议精神,通报了本次巡察的任务和工作安排,强调了有关纪律。汪瑾指出,泾县人民法院和广大党员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要坚持政治统领,充分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要严明政治规矩,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汪瑾强调,县法院和广大党员干警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要严格巡察纪律,坚决守纪律、讲规矩。巡察期间,巡察组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开展巡察。
仇恒辉表示,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本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接受县委巡察组的检查指导。全院上下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全方位全过程配合好巡察工作开展。要正视存在问题、坚持立察立改,切实把巡察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院工作上台阶的强大动力。
据悉,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第一巡察组将在泾县人民法院工作一个月。巡察期间(9月29日-10月29日)分别设有信访举报电话0563-2650008;手机18298285053(只接收短信);举报信箱:泾县人民法院(财富大道与学业路交叉口北侧)南大门口、西大门口;电子邮箱:jxxwxcz001@126.com。同时,在泾县人民法院西门前设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宣城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泾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泾县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