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泾县法院荣获“县2019年中华诗文朗诵活动”三等奖
作者:曹蜜​  发布时间:2019-09-23 16:29:53 打印 字号: | |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在第17个“9.20”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之际,9月20日上午,泾县法院积极参加县2019年中华诗文朗诵比赛,干警张敏以《我深爱着我的祖国》喜获三等奖。

比赛中,张敏用真切的情感、优美的语言,表达出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对泱泱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的赞美,祝福祖国永远繁荣昌盛。

此次活动,旨在传播爱国精神,弘扬文明新风,营造文明向上的道德风尚,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