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人民法院被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安徽省级卫生先进单位(2018-2019)”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第二次获此殊荣。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把爱国卫生工作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坚持领导带头,成立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夯实队伍基础;严格划分卫生区域、明确卫生部门、细化卫生要求、落实卫生责任,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局面;完备卫生保洁设施,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确保每个办公室日产日清,对单位周边施画停车位;建立卫生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狠抓卫生常态化管理。
该院将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卫生先进创建成果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泾县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