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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法官应邀到县国土资源局交流
作者:叶振林  发布时间:2019-01-14 17:15:07 打印 字号: | |

 

111日下午,泾县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叶振林应邀到县国土资源局,与该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交流。

双方围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办案中如何正确履职和准确适用法律展开了讨论,并就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注意细节问题发表了意见。

叶振林认为,每一起案件情况各不相同,执法人员作出行政行为时也要区别对待。从完善行政执法角度,叶法官还表示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送达的规定对行政文书进行送达。只有依法办案,才能确保作出的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避免错案的发生。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