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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结果公示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9-30 08:55:30 打印 字号: | |

    

     我单位“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管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经过泾县人民法院会议研究同意,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档案升级及数字化管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估算价:78万元

三、选定方式:■直接选定□随机抽取□竞价□比选□公开招标□县政府研究

四、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代理服务费(或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请你单位于本公示结束后3日内,到本单位签定代理委托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玉梅          联系方式:15256328684

泾县人民法院

2017926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865376657

联系单位:泾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玉梅

联系电话:05632650052

 

监督单位及电话:泾县人民法院纪检组  0563-2650077

县政府督办室:0563-5102609

县监察局:0563-5102720

责任编辑: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