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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荣获“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作者:卫渭  发布时间:2017-04-01 14:45:11 打印 字号: | |

39日,泾县法院纪检组获全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受到县纪委发文表彰。

泾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规治党各项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落实到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中,以“尚法明理清廉爱民”院训为指导,狠抓法官队伍廉洁自律和廉洁执法教育,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该院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并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做法,积极撰写文字材料,通过《安徽法制报》等主流法制新闻媒体和本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2016年以来,共编发信息简报近300期,其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廉洁建设的有40余篇,较好地展示了该院党风廉政的优良形象,获得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可。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