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价值多元、利益格局多变、私权意识增强的当今社会,家事纠纷逐年增多,矛盾日趋复杂,化解难度不断加大,传统的民事审判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妥善解决家事纠纷的现实需要和形势要求。为学习借鉴其它法院家事审判的先进经验,推动本院家事审判创新发展,2月22日-25日,泾县法院副院长何海、党组成员朱晓华等一行六人,先后来到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花山法院、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法院,就上述三家法院所成立的家事审判庭进行实地考察。
三家法院都毫无保留地介绍了家事审判改革所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就家事审判取得的成果所编辑的书籍以及制作的光盘予以馈赠,使考察成果丰硕,为泾县法院今后进一步推动家事审判工作提供了极大的启示和借鉴。
下面,就该三家法院家事审判的经验做法,作总结介绍:
首先,为推动家事审判改革,三家法院先后正式挂牌成立家事审判庭,旨在强化家事审判专业化,探索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建立联合化解家事纠纷的综合协调解决机制,探索婚姻家庭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化解方式,修复家庭关系,弥合情感创伤,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权益,解决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的根源性、源头性和基础性问题。如,武城县法院家事审判法官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通过深入细致地走访调查,查明造成夫妻离婚的起因,发现这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属死亡婚姻。因此,审判法官在人民调解员协助下,有针对性地做当事人感情修复工作,消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阂,避免矛盾持续恶化,使得这对夫妻和好如初。而按照常规的审判程序,该对夫妻若不符合离婚条件,第一次依法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六个月后,难免双方再次陷入离婚纠纷,很可能导致离婚的结局。
其次,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1、建立家事调查制度,发挥人民法院调查的力度,委托家事调查员,走访当事人邻居、社区、工作单位,了解其婚姻家庭状况,界定婚姻死亡和“婚姻危机”,明晰未成年人抚养现状,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为抓住化解关键打下坚实的基础。2、建立家事回访制度。家事矛盾通过几次有限调解难以达到最好效果。通过实践证明,建立以法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为主的回访团队,针对家事案件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矫正案件,定期进行回访,消除对立、弥合亲情、恢复情感,全力维护“小家”的和谐与稳定。3、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对诉前不能调解结案的案件,进入诉讼阶段,要求双方当事人填报家庭所有财产,明确申报范围,实行强制申报、如实申报和做好保密工作三项原则,对瞒报、谎报或者不报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判决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最大限度地维护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当事人诉讼,尽量一次性解决死亡婚姻纠纷, 节约审判资源。4、建立心理疏导机制。除聘任专职心理咨询师在法院开展心理辅导外,还将社会各部门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纳入心理咨询团队,针对未成年人子女现状和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心理特点做出分析,对解决好家事纠纷提出合理建议,避免挫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避免造成不良后果。5、建立婚姻挽救制定。对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案件,设置冷静期,即搁置一定期限。同时,创造性地制作了“修复感情、挽救婚姻计划书”,将不同意离婚一方的承诺写到纸面上,落实到行动中,法院依职权审查当事人落实情况,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期限。6、建立人身安全保护制定。由于新颁布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将人身保护裁定正式纳入国家法律体系,然而如何落实,目前尚无具体规范,导致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为了使人身安全保护制度真正具有可操作性,法院与当地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出台《关于执行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等相关协作办法,明确各自职责范围,构建反家暴防护网络。7、建立离婚生效证明制度。为保护离婚当事人个人隐私,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冲突,减少社会纠纷,对判决或者调解离婚案件,统一制作《离婚证明书》。在《离婚证明书》中,只写明离婚当事人身份、案件内型及案号、法院判决生效时间等要素,加盖法院印章,最大限度地防止离婚当事人隐私泄露。
再次,突出家事法庭硬件建设。针对家事案件的特征,设置以轻松温馨、家庭责任、亲情维系、宽容理解为内涵,以“和”为贵为主旋律,体现“家庭化”特点的圆桌式、客厅式审判庭。将当事人身份牌作人性化替换标识,如,将原告身份牌、被告身份牌更换为丈夫身份牌、妻子身份牌。双方不再是相对而坐,而是围着法官平起平坐,法官也不再是高高在上,而是大家聚拢在一起,推心置腹地说说心里话。法官以这样的形式审理离婚案件,有利于当事人放松心情、如唠家常,更有利于法官准确发现夫妻双方矛盾“症结”,进而做好调解工作。同时,建立心理咨询师室、儿童托管室,给当事人营造温馨的环境。
第四,创建覆盖面广的家事对接平台。1、法院与妇联联合,以乡镇街道设立家事法官工作站,对家事纠纷处理给予指导,将家事法官工作站建成社会的“过滤器”,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站”。2、法院与司法局、公证处联合,在法庭设立诉讼与公正对接工作室,充分利用公正调解的中立性和较强的社会公信力,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减少家事诉讼,降低家事审判诉讼的司法成本,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的需求。3、法院与学校联合,成立少年观护站。对离异家庭和正处于离婚纠纷家庭的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及心理成长方面予以零缝隙特殊观护,为其健康成长提供保护。
第五,打造家事纠纷教育和理论体系。1、建立少年家事法治教育基地,实现教育实践相融合。教育基地立足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发挥“预防、教育、构建引导、启迪”功能,推进法治实践与法治教育相结合, “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新局面。2、启动情感救助,设立和谐家庭指导课堂、家事纠纷调处课堂及家事法官说家事社会课堂三大指导课题。法院针对问题家庭、孩子教育,设立三大指导课堂,开启专业的心理、法律和沟通技能等方面的辅导,推进家事审判理念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社会。3、坚持发展理念。强化院校合作,夯实家事审判改革理论根基。为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争取在理论方面支持,与国内有关法学院法律专家学者进行交流,探讨家事审判理论与实践如何更好结合起来,强化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