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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法院2016年10月“诉讼服务之星”名单及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6-11-22 14:53:11 打印 字号: | |
序 号 姓 名 庭 室 备 注
1 赵 婷 政治处 当 选
2 甘学莹 办公室 当 选
3 刘洁欣 法警队 当 选
4 吕玮如 立案庭 当 选
5 王瑾璟 民三庭 当 选

 

 

政治处赵婷主要事迹材料 

 

赵婷,女,198811月出生,汉族,20159月通过速录员考试进入入泾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政治处担任速录员。她能够时刻保持“谦虚、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严”的标准、“实”的要求强化学习氛围,能够做到善学、多学、深学,做到善思、多思、深思,使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二、爱岗敬业,努力扎实业务能力 

在工作中,重视业务知识积累,通过向书本、实践、领导和同事学习,较快熟悉掌握有关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组织人事等政治工作业务知识,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能够高标准高效率地认真工作,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己的宗旨意识,摆正心态,顾全大局,在实际工作中,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脚踏实地。 

三、克己奉公,严格标准规范行为 

 

能够将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作为基本准则,看淡名利,不怕吃亏,能够严守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司法廉洁意识,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注意规范自己的业外行为,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始终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

 

 

办公室甘学莹主要事迹材料 

 

甘学莹,女,1984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212月考入泾县人民法院工作,办公室担任书记员。她能够始终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谦虚、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严”的标准、“实”的要求强化学习氛围,能够做到善学、多学、深学,做到善思、多思、深思,使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二、爱岗敬业,努力扎实业务能力 

在工作中,重视业务知识积累,通过向书本、实践、领导和同事学习,较快熟悉掌握有关思想政治、档案业务、文书工作等各项工作业务知识,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能够高标准高效率地认真工作,不满足于过得去、一般化,对待工作想得细,立足工作岗位,由被动适应向主动前瞻转换,善于对已经成熟的做法提炼总结,对不太成熟的做法大胆尝试探索新规律。同时,面对办公室工作任务重、标准高、压力大、加班多的情况,不抱怨不急躁,经常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完成领导交待的工作,把加班、奉献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情来做。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己的宗旨意识,摆正心态,顾全大局,在实际工作中,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寂寞中砥砺品质,在辛苦中锻炼才能。

三、克己奉公,严格标准规范行为

作为一名办公后勤工作者,能够将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作为基本准则,看淡名利,不怕吃亏,面对清苦不动摇,面对利益不攀比,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能够严守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司法廉洁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注意规范自己的业外行为,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始终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

 


 

 

法警队刘欣洁主要事迹材料

 

刘洁欣同志,20159月至今,在泾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担任司法警察。在组织领导的精心培育和同事的帮助下,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司法警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实现履职承诺,在工作中尽到了应尽的责任,从没有出现过违纪现象。

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忠诚于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纪律严明,服从指挥,任劳任怨。不搞自由主义,不能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要作风踏实,严谨,不浮躁,不自由散漫。在值庭中,始终保持良好的警察姿态,以确保刑事审判法庭的严肃性,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近一年以来,累计出警100多次,参与值庭,看管押解,和执行强制措施,从来没有出现任何失误和安全问题,从未出现过违规违纪问题,为我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警力保障。

在安检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从不放过一个细节,严格按照《安检规则》检查来院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今年10月份,在检查来院当事人的拎包中发现违禁刀具,并进行了暂扣及时向领导汇报,避免一起安全隐患的发生。

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的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文明创建活动,多次去社区、街道开展文明宣传、法制宣讲、卫生清扫等活动。参加乡村自行车赛、油菜花马拉松赛的志愿者。争当文明交通协管员,多次在灯控路口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积极参加市容巡查及普法志愿者活动,争做微笑服务标兵。

                       

        

 

立案庭吕玮如主要事迹材料

 

吕玮如,女,共青团员,201410月,通过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成为一名法院干警,现工作于立案庭,主要负责全院案件立案排期扫描以及书记员记录工作。她始终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2015年被评为本院先进个人。

一、严于律己,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该同志始终以提高自身素质为目标,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一是平时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我院组织开展的各类政治、业务学习。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该同志始终把业务理论学习作为搞好本职工作的立足点和突破口。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平时工作中经常向我院业务强,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不懂就问,并坚持记工作笔记,不断总结工作中的成败得失,还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自己的学习热情,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三、求真务实,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进入泾县法院工作以来,该同志被分配到立案庭工作。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及时、高效的完成领导及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做好案件立案登记、排期开庭、案件记录工作,协助做好诉前调解、案件装订、送检及归档工作。并积极撰写法院简报信息,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总结。

积极参加各项文明创建,争当文明交通协管员,头戴小红帽,身穿交通协管员红色小马甲,依据红绿灯指示,对过往行人及车辆进行指引,对准备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人进行劝阻,并向其讲解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法规知识。争当微笑服务标兵,维护窗口形象,提升自身素养。

 

 

 

民三庭王瑾璟主要事迹材料

 

王瑾璟,女,中共党员,于20159月成为一名法院干警,现工作于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主要负责民三庭庭前准备事务、庭审记录以及案卷装订、材料整理等相关事务,为了更好的完成相关交办任务她也在工作之余时间积极努力学习法律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以饱满的热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知识去服务社会。该同志在过去的工作时间里,始终牢记要谦虚谨慎,严格要求自己,力求认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协助其他同志做好工作。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一直以来,王瑾璟同志坚持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八项司法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平时也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经常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和探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以及个人素养,争取做一个有文化的法律工作人员。

恪尽职守,服务审判。为了全面配合法官完成各项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方针,做事认真细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讲大局,有团队意识和高度的集团荣誉感,虚心学习先进事迹。笔录是书记员工作的灵魂,为了提高笔录质量,该同志阅读了大量的优秀书记员的笔录,虚心向有经验的前辈请教,掌握笔录的制作要领,为适应电脑记录,常利用休息时间苦练打字,现在可以胜任各类记录。

来到书记员的岗位将近一年,王瑾璟同志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每一项工作。办公室工作千丝万缕,她在领导及同志们的传、帮、带下,在自己边做边学后,逐渐理清了工作思路,明晰了工作流程。针对对外委托相关工作,她始终保持着谦虚谨慎的态度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守审判秘密,谨言慎行,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珍惜自己的工作,王瑾璟同志谦虚好问,努力克服缺点,弥补不足,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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