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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荣获县“2015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刘琪  发布时间:2016-08-25 15:34:47 打印 字号: | |

8月23日上午,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暨全域旅游示范县动员大会在县行政中心召开,泾县法院荣获县“2015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2015年,该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综治工作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发挥政法机关维稳作用。一是积极参加综治维稳宣传活动,以街头普法、发放宣传手册、设立法律咨询点的方式弘扬法治精神;二是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校园、进部队活动,扩大普法效果;三是加强巡回审判工作,以就地审理、就地调解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密切合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及时解决重大群体性纠纷,排除信访隐患。四是解决“执行难”问题有新突破。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手段,不断强化执行威慑,持续发力打击“老赖”,培育良好的诚信风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该院始终将荣誉转化为动力,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人民满意度,为平安泾县、法治泾县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