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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林同志事迹材料
作者: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6-05-12 09:13:57 打印 字号: | |

周林同志20049月进入泾县人民法院任司法警察。工作中他能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爱岗敬业,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院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县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并受到市中院和省高院的表彰。周林同志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认真领悟党中央指导思想,积极投入到中央开展的学习党章、法治理念教育和学习“十八大”精神等一系列活动中去,积极参加本院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严格要求自我,不断完善自我,维护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年轻党员,一名年轻的政法干警,他能摆正自己的位置,看到自己的不足,虚心学习,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学习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知识,力争做好各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做到令行禁止,工作中能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围绕“司法公正”这个要点,精神百倍地投入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有很高的工作热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完成了押解、值庭、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执行等任务。在完成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周林同志克服了种种家庭困难,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经常牺牲休息时间来加班,既是法警,又是驾驶员,从未发生过因为家庭原因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有着一种真正的“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周林同志除了在司法警察岗位上工作,还担任着党小组长一职,平时工作繁重,但他丝毫没有因此而影响到组织工作,能做到上传下达、带领本小组党员开展组织工作和学习,真正做到了本职工作与组织工作两不误,较好地完成了组织上交代的各项任务。

周林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众多的成绩,也付出了自己的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更好地服务审判,服务人民,服务社会,让党和人民满意”的诺言,谱写了一曲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法警赞歌!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