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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明玉同志事迹材料
作者: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6-05-12 09:05:12 打印 字号: | |

作为一名法官,尤其是正值司法改革之大潮,是时候在思想上,在行动上,在工作上再行一次突破,既是对泾县法院和法律事业的一份热爱与责任,也是对自己工作多年的一次总结和反思。

 总结而言,这些年,我信仰并为之不断追求的一句话,可谓为法为民,两“深”两“浅”,十四箴言——学法潜而为民浅,学法深而为民申。以下是我的解读。在我心里,“公正司法,执法为民”,说来简单的四个字,却是一名法官执业终身的永恒追求。工作的核心必是围绕着法和民来开展,对我们法官来说,处理好法与民的关系,是使家国社会繁荣和谐的核心之所在。

心中有法,心中有民。工作到现在,看着身边法官,我逐渐感受到,没有休闲与安逸,只有紧张与忙碌,法官太累了;没有高薪和奢侈,只有工薪和简朴,法官太苦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辛苦的为当事人定纷止争,换来的确是有些无理当事人的上访告状,法官太难了……法官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身坐庙堂,居高临下,而只是老百姓和法律之间对话的使者。如何理解这两“深”两“浅”呢?以破产案件为例,当事人众多,标的额巨大,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审理流程严格繁复,社会影响大,各方压力多。我们常用泾县俗语来说笑,不少法官为之“麻头”。但这,就是“学法潜而为民浅,学法深而为民申”的真谛所在。一方面,首先平常坚持不懈学习相关法学理论,熟练理解掌握并运用好法律和司法解释,便要求不受虚荣浮华之扰,不骄不躁潜心研究、实践;再者,不可以不求甚解,一知半解,衣带渐宽终不悔,掌握得多还要掌握得深。另一方面,老百姓法律知识不完善,要深入浅出,耐心细致为他们讲解,告诉他们最真实最朴实的法理,做他们最值得信赖的“翻译官”;其次,遇到当事人的困难,需要法官依法为其解决的,就应当刚正不阿,伸张正义,居中裁判而又在法治之下秉持职业道德。

二十多年,我逐渐明白法官的工作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法官肩负着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呼唤,法官在平凡的工作中践行着神圣的使命,一纸裁判关乎当事人的命运,更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法官的神圣不在于落下法槌那一刻庄严的场景,而是在法槌落下的那一刻,产生的是一个公平正义的裁判。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