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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晨宁同志事迹材料
作者: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6-05-12 09:03:40 打印 字号: | |

姜晨宁,女,1989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312月考入泾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研究室、政治处担任书记员。她能够始终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谦虚、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4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5年被评为本院先进个人。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严”的标准、“实”的要求强化学习氛围,能够做到善学、多学、深学,做到善思、多思、深思,使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二、爱岗敬业,努力扎实业务能力

在工作中,重视业务知识积累,通过向书本、实践、领导和同事学习,较快熟悉掌握有关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组织人事等政治工作业务知识,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能够高标准高效率地认真工作,不满足于过得去、一般化,对待工作想得细,立足工作岗位,由被动适应向主动前瞻转换,善于对已经成熟的做法提炼总结,对不太成熟的做法大胆尝试探索新规律。同时,面对组织工作任务重、标准高、压力大、加班多的情况,不抱怨不急躁,经常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完成上级法院或组织部交办的紧急工作,把加班、奉献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情来做。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己的宗旨意识,摆正心态,顾全大局,在实际工作中,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寂寞中砥砺品质,在辛苦中锻炼才能。

三、克己奉公,严格标准规范行为

作为一名组织工作者,能够将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作为基本准则,看淡名利,不怕吃亏,面对清苦不动摇,面对利益不攀比,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能够严守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司法廉洁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注意规范自己的业外行为,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始终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