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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四抓”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作者:曹霞 卫渭  发布时间:2016-02-02 09:29:38 打印 字号: | |

127,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泾县法院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院长何海、新闻宣传全体干警、各部门网络阅评员在该院六楼会议室收听收看会议。为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泾县法院及时召开干警大会,研究部署落实举措,明确从四个方面抓好互联网+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

抓宣传效果。紧紧围绕当前宣传工作重心,结合重点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集中宣传报道好泾县法院执法办案的新成绩、司法改革的新进展、队伍建设的新进步、司法公开的新亮点、不断开创法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新局面。

抓自有媒体。以开放、积极、自信的态度,切实建设好、管理好、利用好自有媒体,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建设,加强法院网与其他多种网络媒体链接,把执法办案、司法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缩小法院自我评价与社会公众评价的差距,实现自我宣传与社会宣传评价的高度契合。

抓风险评估。对所有案件实行信访风险、安全风险和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规范法官行为,降低舆情风险。要求法官不仅要规范自己的言行,更要在诉讼活动中坚持辨析法理、以理服人,坚持正确的道德和思想观念认真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努力做到息事宁人。

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法院宣传员管理、考核、奖励各项制度,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邀请新闻媒体人讲授宣传知识等形式,提升宣传员业务素质、宣传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各庭室在确定网评员的基础上,将责任分配到个人,加强网络阅评员队伍建设和规范工作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意加强与本地政法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处置工作。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