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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与泾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调解指导工作机制
作者:曹蜜  发布时间:2016-01-18 08:27:58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法院对行政调解的指导,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近日,泾县法院和县政府法制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调解指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从实际出发,阐述了当前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具体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并提出具体措施。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联络行政机关对一段时间较为突出的矛盾共同分析、研讨;二是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制度,以该院行政庭为责任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对有关信息进行汇总、互通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关系;三是建立行政调解员培训制度,优化调解员的工作方法和技巧,以提高调解效率;四是探索建立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将支持和指导行政调解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范围。 

此外,该《意见》还就法院介入行政调解案件的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辖区内影响较大的行政案件针对性选择发案地开庭,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的处理等内容予以明确。

《意见》的出台,将促使法院更好地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泾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