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执行曝光台
失信被执行人光荣贵
作者:执行庭  发布时间:2015-10-08 16:26:06 打印 字号: | |

姓名

光荣贵

类型

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34252919650912125X

性别

年龄

50

是否报送最高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未履行执行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执行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光荣贵向原告李勇平支付赔偿款人民币297321.5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发布日期

201592

是否撤销

撤销日期

 

撤销原因

 

执行案号

2015)泾执字第00367

立案日期

2015424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泾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泾民一初字第0148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泾法研